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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26日,針對上海一名88歲老人將300萬房產贈予水果攤主一事,上海市普陀公證處公開回應。
上海市普陀公證處工作人員周春賢告訴記者,辦理公證的過程中,公證員和當事人曾反復溝通,了解到老人和其他相關人員的真實意思后才出具公證書。當時老人能夠準確表達出自己的想法,符合辦理公證的基本要求。他表示,聯系居委會和親屬不是公證的必要程序,但公證員曾電話聯系過居委會。如果老人的親屬對此有異議,可以向公證處提出公證復查。
(記者 徐明睿 編輯 周璟)